信息技术工程学院201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公示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201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公示如下。若有疑问,请于5月31日前到信息学院办公室(知行楼409)找陆映峰老师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2051657 13388899762
一、毕业标准
1、毕业:本、专科毕业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全部合格。
2、结业:本、专科毕业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至今尚有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
二、学位授予标准
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
1、达到毕业标准。
2、没有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
3、学位课程补考门数没有达到五门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