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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工程学院201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公示
时间:2011-05-25 14:47:00   来源:张锦松    阅读次数: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201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公示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201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公示如下。若有疑问,请于531日前到信息学院办公室(知行楼409)找陆映峰老师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2051657    13388899762

 

一、毕业标准

1、毕业:本、专科毕业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全部合格

2、结业:本、专科毕业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至今尚有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

 

二、学位授予标准

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

1、达到毕业标准。

2、没有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

3、学位课程补考门数没有达到五门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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