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 2010年即将结束,我校已立项的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差异较大,有的项目2010年度建设任务还远未完成。学校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督促各项目加快建设进程,确保各项目顺利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项目务必按年度建设任务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2010年度建设任务,并在年度建设期限结束两周内将各项目的2010年度建设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教学项目建设科。学校将对未能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采取限期整改、扣回经费直至取消项目立项等处理。 2、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按项目年度建设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合理使用项目经费,相关帐目应在年底学校财务年度决算前按规定程序报销,过时将不能报销,经费不得跨年度结转。 3、请各项目在今后的建设中,凡已立项的项目在年初就应启动项目的年度建设,但年度经费的下达需要等学校经费预算下达后才能确定,一般会在5-6月才能下达。 5、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各项目的建设进展和成果应上网展示,以扩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示范辐射作用。请各项目今后及时将项目(特别是省级及以上的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提交教务处教学项目建设科,以便实时上网展示。 请各项目按本通知要求,做好今后的项目建设工作。 教务处 2010年11月3日 此信息发布单位:【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