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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生擅自离校的处理决定
时间:2016-12-27 17:10:02   来源:杨扬    阅读次数:
 
       根据《304am永利集团学生手册》中《304am永利集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未经请假擅自离校一周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两周不归且未说明原因者,学校将张榜公示按自动退学除名”,对于304am永利集团擅自离校的以下学生:计科13班 2013091102、计科13班 2013091114、计科13班 2013091136、计科13班 2013091146,信管13班 2013092123,给予通报批评。
特此说明。

304am永利集团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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