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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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09—2010学年下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0-06-29 16:58:00   来源:张锦松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我校20092010学年下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在第十九周进行,共有13门公共科目考试、13099人次学生参加。安排了160名、596人次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学院的教师参加监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监考教师安排原则:公共课考试的监考工作由负责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来承担。监考教师以各学院报送的名单为准,所有教师的监考场数基本保持一致。开卷考试每考场安排一名监考教师,闭卷考试每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

2.因本次考试所涉及的考生、监考人次较多,若发现考试科目、班级和监考等信息有纰漏、冲突或不妥之处,请及时与教务处考务科取得联系,以便更正。

3.请相关学院的教学秘书认真查对《考试日程安排表》,做好本部门考试学生和监考教师的通知工作,《大学阿拉伯语》及《大学泰语》科目的考生名单见附表。

4.若安排的监考教师有特殊原因而不能参加监考,请各学院负责找其他教师代替监考,并考前半天告知教务处考务科,以便为巡视人员提供准确的监考名单。

5.大学英语考试有听力考试部份,由于考生多,用音频播放。请各位考生自备耳机,另请外语学院安排听力播放人员;《大学阿拉伯语Ⅳ》的听力考试,由于考生少,建议用录音机播放,请命题教师准备录音磁带;《大学泰语Ⅱ》、《大学泰语Ⅳ》没有听力考试。

6.发卷地点安排:因每天考试场次较多,请各考场监考教师1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考务科(三元楼一楼)领取本考场的考试试卷。

7.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监考地点,对考场进行清理,要求单人单座,课桌抽屉开口背对考生,考生进入考场按学号顺序依次入座。考前5分钟宣布考场纪律,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

8.收卷地点安排:考试结束后请监考教师2将“两课”试卷交到政法学院办公室(十四教学楼604室);《大学英语》、《大学泰语》、《大学阿拉伯语》试卷交到外语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二教学楼304室);《大学语文》试卷交到文学院办公室(十三教学楼603室);《教育学》试卷交到教育学院办公室(十二教学楼104室);《现代教育技术学》、《计算机文化基础》试卷交到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七教学楼四楼),届时请各学院安排专人签收。  

 

    教务处

                                     20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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